关于2018年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深圳市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公告》可知,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1)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3)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4)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请此类考生于工作日携带有关证件到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松园分教点(地址: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5楼, 电话:25595033,25594761)进行现场审查报名,审查完后再网上缴费。
2.高级资格。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以及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有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转系列评审政策的人员;
(4)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二、报考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报考时间:
2018年3月10日开始报考。
四、报名方式:
中级会计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缴费。各地区考生根据当地公布的考务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报名。
五、考试时间: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预计为9月8日至9月9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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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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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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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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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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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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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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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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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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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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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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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00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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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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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方式:
中级会计师考试以无纸化的方式进行,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考及上课地点:
石岩校区:宝安区宝石南路创富商业广场苏宁电器四楼整层(浪心村委站台下车,盛妆百货后侧)
电 话:0755-29820012 0755-29368023
咨询QQ:1229112583 2454154532
联系人:谢老师 丘老师
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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