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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10/18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195月举行。现就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5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